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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法官回避的理由有几种
释义
    申请法官回避的理由如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官的义务如下: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6、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综上所述,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申请回避的时间一般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在庭审中知道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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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1: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