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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补缴能贷款吗
释义
    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则不属于连续的正常缴存了,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单位补缴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单位也已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的。若复议通过,就可以了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复议审核未通过,必须待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能正常申请贷款。
    一、有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拆迁安置房吗?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2、户籍证明;3、结婚证(未婚证明);4、收入证明;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7、拆迁安置协议;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二、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调整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调整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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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