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效判决书中说确定一下事实,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生效判决书中说确定一下事实,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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