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使用注意事项: 1、没事别把身份证带在身上,容易丢失; 2、使用完毕放到不易丢失的地方; 3、请勿将身份证和手机装一起,手机易造成身份证消磁,令身份信息无法读取; 4、丢失之后,及时挂失并补办。 法律客观: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