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角色与责任 |
释义 |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责任: 1.代理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委托书不明确授权。 2.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时,应承担民事责任。 3.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需经被代理人追认方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2.无权代理人或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以下责任: 1.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确,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结语 根据上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责任规定,可以得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且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最后,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订立合同,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此限制。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