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是按顺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结算标准予以报销。报销比例是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