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房产遗嘱需要几份 |
释义 | 自书遗嘱需要几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一、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一)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二)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四)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某处。 二、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印机打印。 (二)在自书遗嘱上亲笔写上自己的姓名,而不能加盖人名章或者捺手印。 (三)注明年、月、日。 年、月、日三个要素缺一不可。遗嘱中注明时间的规定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为了确定遗嘱订立的确切日期,以便于查看遗嘱人当时的身体以及精神状况; 二是防止在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况下无法确定遗嘱订立先后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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