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道里能放自行车吗 |
释义 | 楼道里不可以停放自行车。小区物业公司为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经常会出示告知单,提醒业主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放在自家储藏室或公共车棚内,不要停放在楼房前后或楼道里,避免出现财物损失。楼道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地段,因此不可以停放私有自行车。 一、地下车位只收据不交房可以吗 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二、小区绿化划分车位犯法吗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审批。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 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谁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在建筑区划内停车的需要。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或租赁达成一致。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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