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 刑罚 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 数罪并罚 的情形主要有: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等三种情形。 四、数罪并罚刑期怎么计算?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 死刑 或者无期徒刑的, 执行死刑 或者无期徒刑。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 拐卖妇女罪 被判 有期徒刑 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介绍卖淫罪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3、数罪并罚 管制 最高不超过三年, 拘役 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已经到了审判的阶段才发现了 犯罪嫌疑人 新的犯罪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不会不同意人民法院的建议的,这也能说明,之前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如果需要重新侦查犯罪嫌疑人新的犯罪活动的话,那么所有的实现问题都要从头开始计算。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 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