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已经签订了交通保险合同,但现在想要对某些被保险人进行特别保险,是否可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有权对其所保险的人、财产、利益选择保险,但需要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此,如需对某些被保险人进行特别保险,需要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保险责任和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有权对其所保险的人、财产、利益选择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率、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条件等内容。 总结:在签订交通保险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某些被保险人进行特别保险,但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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