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