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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遵义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释义
    一、遵义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遵义城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四)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调离遵义)定居的;
    (七)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半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第四条
    (一)至
    (四)项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符合第四条
    (五)至
    (九)项,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遵义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支取证明,所在单位核实后,向市公积金核心(或管理部)提出支取申请。
    2、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支取证明及身份证,向市公积金核心(或管理部)提出支取申请。
    第2十一条
    市公积金核心(或管理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支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准予支取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支取手续;经审批不准支取的,应告知申请人不准支取的原因。
    公积金带给大家很多便利,买房的时候可以带贷款,这样会得到减轻购房者的压力。其实这项贷款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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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