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高血压是否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拒赔需要符合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对于高血压患者来说,是否拒赔并不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因为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就规定不承保某些疾病或症状。此外,对于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也有权在合同中规定相关条款和条件。只有当保险公司在拒赔时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或者拒赔的理由与合同内容不符时,才可认为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应当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合同已经成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或者请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损害已经造成,又可以就此依法要求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举证,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高血压患者的理由是否存在不公平竞争,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就法律角度而言,并不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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