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九江市二手房交易流程
释义
    九江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如下,买卖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
    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
    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
    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
    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
    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监管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
    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
    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
    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
    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
    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
    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16、结清尾数:经经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九十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七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8: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