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理由可以申请离婚? |
释义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申请离婚的理由有:申请离婚的理由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等,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必须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后才可以进行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申请中常见的理由有哪些? 离婚申请中常见的理由有很多。首先,感情破裂是最常见的离婚理由之一。夫妻之间的争吵、冷漠、不信任等问题可能导致感情的破裂。第二,不可调和的分歧也是离婚的常见原因。夫妻在重要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如金钱管理、生育计划、职业发展等,可能导致他们选择离婚。第三,外遇是离婚的常见原因之一。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发生了婚外情,破坏了婚姻的信任基础,导致离婚。此外,家庭暴力、虐待、沉重的经济负担、性格不合等也可能成为离婚的理由。总之,离婚申请中的常见理由是多种多样的,每个夫妻的情况都不同,他们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离婚决定。 结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申请中的常见理由包括感情破裂、不可调和的分歧、外遇等。每个夫妻的情况各不相同,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离婚决定是他们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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