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噪音扰民的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噪音扰民的时间是中午的十二时至十四时或者是夜间的二十三时至次日的七时,在此时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是会被禁止的,然而施工作业是在居民住所旁的话是要严格按照噪音扰民时间来作业的,受到噪音骚扰的居民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处理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或者夜间(二十三时至次日七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2、按正常作业时间开始施工但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3、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弃物的;4、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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