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盗车辆如何办理报废 |
释义 | 被盗车辆办理报废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机动车报废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综上所述,对于车辆被偷的话应该要及时去报警而不是申请报废,及时去挂失很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一)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二)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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