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未成立收了定金怎么办? |
释义 | 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目的在于担保主合同义务的履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未生效的,定金合同亦不能发生效力。因此主合同未成立的,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收受定金一方应当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两者的基本法律关系不同:与主合同相比,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开始的,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否则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无效;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不具备债务担保功能,其功能是为一方履行债务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定金的支付本身属于支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的行为; 3、两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支付,就起到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定金支付后,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定金; 4、两者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适用于各种合同;定金只适用于付款给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著名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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