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要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一、债务人死亡应该如何办理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继承人继承遗产后,需要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贷款人去世债务怎么办 贷款人去世债务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贷款人去世,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一、贷款担保的方式如下: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方法如下: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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