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是通过什么找人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发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 2.悬赏: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罪嫌疑人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 3.定点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 4.电话跟踪: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电话进行定位跟踪抓捕; 5.通过身份证跟踪:嫌疑人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可以实施抓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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