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人开律师事务所需要有自己的住所及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 (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 (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 (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任的决议书; (八)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十)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