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
释义 | 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好。 一、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可以用父亲的公积金当首付吗 可以用父亲的公积金当首付。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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