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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刑要经过哪些程序和时间
释义
    法律分析:判刑经过公安侦查、检察公诉、法院审理,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各环节的具体办案时限如下:1、刑事拘留30天左右;2、审查逮捕7天;3、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不包括可能发生的延长等情形;6、对于团伙犯罪、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地市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到5月;7、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30天;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8、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每次30天;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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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