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处理购房意向金呢 |
释义 | 可以按照定金原则处理购房意向金。双方应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的条件,意向金未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可以随时拿回意向金;开发商签收购房者的意向金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买卖合同不能达成时,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应由双方约定如数返还或双倍赔偿。 一、认购金可以退吗 在支付认购金后,若是业主不想买房了,认购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具体仍要看双方在收取认购金时有无具体的约定。 因为认购金是在看房时时表示对房子表示满意,是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并且给付定金的前提是双方约定,合同双方都要有给付定金的意思表示,双方没有这种意思表示,定金条款不能成立。 二、房产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房产交了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规则的适用,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合同明确约定,二是实际支付了定金。交付定金没有合同约定,不符合定金规则,不能按照定金规则执行,所以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但是留意这笔钱款交付时候对其的定性问题。如果属于签约意向款之类的,理论上应当退换给你,因为不适用定金罚则。 三、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有: (1)定金条款不是强制性的,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 (3)虽然已经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合同只有在消费者交付定金后才生效; (4)要区分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是预付款,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罚款; (5)定金和定金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定金为意向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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