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三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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