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解除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支付剩余未付保费的义务,但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已经发生的风险保险费和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也可以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保险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保险合同解除前,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保险人规定的期限、比例支付保险费。”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解除前需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保险人规定的方式支付剩余未付保费。如果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