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现在我们的城市在迅速发展,因此拆迁的现象很常见,房子拆迁后我们肯定就要搬到别的地方去居住,很多人就在想人搬走了,户口要不要一起迁走。没什么影响,也没什么用,现在规定无房产不落户,新生儿也不行。房子拆迁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拆迁是政府征收行为,对户口没有影响。如果拆迁完成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转移到新分配的房产中,对于拆迁户口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惯例,应该有当地同意拆迁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搬迁之后统一组织拆迁居民办理户口转移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