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购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不动产证和发票,购买二手房需提供不动产证、发票和契税凭证。不动产发票证明购买行为,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提取条件和程序,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银行办理支付。 法律分析 1、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不动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不动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不动产证、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购买二手房,也需要原房主提供的不动产发票,可以到地税局代开,否则没法提取公积金,当然各地要求,会有很多不同。 为什么要提供不动产发票,因为有的房子是赠与,继承,虽然有不动产证,但是不能证明是购买行为,也就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必须是购买交易的房子,才能提取公积金,当然赠与的房子,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那就是装修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结语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不动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二手房需提供不动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发票是证明购买行为的重要凭证,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满足购房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在单位应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持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中心将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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