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关系是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所以属于债权关系,但买卖合同关系包括了物权的变更与转移,也是物权的转化。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一般常见的所有权转移方式之一是买卖,通过买卖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而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的定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定义,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转移的原则:一是所有权按照当事人约定转移,可称为“约定转移原则”;二是在缺乏明确约定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可称为“交付转移原则”。同时,还对所有权在某特定情况下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可称为“法定转移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