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殴打学生,犯什么法律 |
释义 | 老师殴打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社会作用主要包括:1、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2、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3、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4、可以极大地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使教育管理有法可依。5、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的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私立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私立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具备《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实施职业技能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教育法修订前后与后后各包括哪些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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