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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人大的作用和权力
释义
    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城市的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和地方立法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3.选举和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听取和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6.制定地方性法规。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
    权利和权力的区别如下:1、行为主体与行为属性不同。按其行为属性来讲,权利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与社会政治行为;权力行为则一般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属于公务的行为,又称“职权”,是一种公共权力。2、强制性不同。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权利则只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3、法律地位不同。权利可由权利人独自享有,可以是一种有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如债权),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对人的权利(如财产所有权)。权力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双边关系是不平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宪法》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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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