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原因能导致债权转移和消灭 |
释义 | 债的转移的原因: (一)法律行为。 (二)法律的直接规定。 (三)法院的裁决。 债的消灭的原因: (一)清偿。 (二)抵销。 (三)提存。 (四)免除。 (五)混同。 一、怎么解除买卖合同 购销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1)清偿。(2)合同解除。(3)合同的抵消。所谓抵消,即购销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4)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因有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购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单方法律行为。(5)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合同终止。(6)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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