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什么样的污水治理模式初步形成? |
释义 | 法律分析:山东省现代化的污水治理模式初步形成,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兰山区创新治理模式,按照“就地收集、就地处理”的原则,在乡镇污水管网无法覆盖的村社区,安装金锣集团自主研发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中水用于道路清扫和绿化浇灌,做到污水资源再利用,基本实现乡镇点源生活污水“零直排”。在11条支流汇入节点处,安装了日处理量达1.6万吨的净水系统,直接截蓄河道水体进行深度净化。下游河道形成了自然恢复的河道型生态湿地长廊,提升了流域环境承载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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