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 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 交通事故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 法规 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 证据 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 刑法 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 肇事逃逸后自首 。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 之后一般就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这份责任也是有轻有重的,一般对于最轻的处罚也只是罚款,重一点的就是 拘役 ,如果造成人员的伤亡就会被判 有期徒刑 ,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