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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之债什么意思?
释义
    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债务关系。受益人的返还范围根据其是否善意有所不同:善意受益人只需返还现存利益,恶意受益人应返还全部利益,而先善后恶受益人则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受损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义务。
    法律分析
    一、不当得利之债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
    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二、不当得利的处理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结语
    不当得利之债是一种特定的债务关系,指因无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在处理不当得利之债时,受益人的返还范围与其是否善意有关。若受益人为善意,只需返还现存的利益;若受益人为恶意,应返还全部利益,即使利益已不存在;若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则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为准。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涉及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要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受益人有义务进行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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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