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 在我国,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即野生动物归国家所有,个人和组织不得侵犯、捕杀、贩卖、运输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 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其中,《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我国保护野生动物最基本的法律法规。 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 1、稀有、濒危、特有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文化价值的野生动物; 2、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动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影响的野生动物; 3、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野生动物,如非法捕杀、贩卖、运输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其生存和繁殖造成威胁的野生动物; 4、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还规定了野生动物立案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野生动物立案的程序、标准、程序中的公示和听证等。在立案过程中,需要进行科学评估和公众参与,确保立案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侵犯、捕杀、贩卖、运输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