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可以写父债子还吗 |
释义 | 借条上可以写父债子还,可以明确儿子属于该债务的保证人,如果明确保证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个人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一般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会影响征信吗? 担保人一般不会影响征信,除非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时候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如果担保人承担担保的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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