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公租房配租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以下就是广州公租房配租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1人户低于35321元;2人户低于64755元;3人户低于88303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105963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8万元;2人户低于33万元;3人户低于46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60万元。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房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家庭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声明书及有关提交资料模板等,如实填写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六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九百六十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十二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十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一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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