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房子漏雨漏水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
释义 | 租的房子漏雨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退房。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维修租赁物、履行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房子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且不能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房屋租赁期间修复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期间的修复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和维修房屋,以确保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租赁物。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租金应相应减少或延长。 三、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怎么赔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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