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
释义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一、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公积金可以贷款装修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只要拥有以下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装修贷款: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有民事责任能力,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和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借款人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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