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底是谁拆了你的房子,你能弄得清吗? |
释义 | 很多时候,委托人找到律师会说“我的房子被拆了,他们要我们搬走,腾空东西……已经有好多家都这样被拆了,政府太不讲道理了”,有些委托人一口咬定是政府,但你知道拆你们房子的具体是哪个部门吗?如果自己都不清楚都有哪些人参与进来拆了自己的房子,连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对象都不知道,那可就完全被拆房者压制住了。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难道不都是政府拆的房子吗?不,一旦你这样认为那可就不对了,一定要扭转自己的观念。 很多时候,拆你房子的机关并不一定有拆房子的权利,即没有拆迁权利的行政主体通过一纸文件就进行拆迁,这是严重违法的。 根据拆迁项目分类: 拆迁的主体在2011年之前还是很复杂的,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征收拆迁的主体限定在了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根据土地性质分类: 关于征地拆迁,根据现行的法律依据,可以区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种性质,因为这两种土地性质不同,导致的征地拆迁的法律依据不同。 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包含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收拆迁,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在一般情况下,基本上是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但是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并不是实施主体,只是能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不过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实施。 根据拆迁种类分类: 拆迁种类有很多种,包括腾退、征收、拆违、搬迁、危改、旧城改造、旧村改造等很多种类。 常见的宅基地腾退工作实施主体有三类,分别是区县政府,村委会,项目中标开发商。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指出,大多数宅基地腾退纠纷是在腾退工作开展阶段由村委会强拆宅基地上房屋引起的,拆迁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其一,需具备房屋拆迁许可证;其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村委会参与制定实施宅基地腾退补偿方案,当村民不同意腾退补偿方案时,村委会不能直接实施强拆,宅基地被腾退人若发现拆迁一方在拆迁时不具备以上任一条件时,可向房屋拆迁管理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或通过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村民认为村委会决定的腾退补偿方案损害自身利益,无法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时,依据上述提到的最高法院做出的有关答复可知,村民可以村委会为被告人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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