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社保是什么 |
释义 | 农村社会保险含义如下: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将使宪定权利落实为一种特定的法定权利,当宪法规定的物质帮助权成为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时,公民与相应的行政机关之间就形成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物质给付、请求帮助是公民的权利。而进行物质给付、提供法定帮助则是相关行政机关的义务,如果相关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则公民可以寻求行政和法律救济;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使农民的宪定权利转变为现实权利的法律制度,它一经建立,将通过肯定、明确的规范,要求国家和社会从维护宪法的角度出发,解决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以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及养老需要。农村社会保险应当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从法律上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的法律地位,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要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并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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