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是否能撤销失踪宣告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的,能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一、宣告失踪时限是多久 宣告失踪的时限要求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二、遇到债务人跑路找不到人怎么办 找不到欠债人追回欠款的方式如下: 一、申请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欠债人已经不知去向两年了,够条件申请为失踪人口。作为利害关系之一的债权人有资格向法院申报。 申请欠债人为失踪人口后,如果对方一直不出现,就在确认为真失踪后,找其财产代管人索要欠债。 二、延长诉讼时效 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诉讼中止,重新计算诉讼有效期。 争取到充足的诉讼时间,就可以着手向法院申诉,打借贷关系。欠债人不露面无法缺席,会被判定无故缺席。法院可拍卖债务人财产用于偿还债权人的损失。 三、欠债的人跑了却也找不到了怎么办 欠钱人跑了找不到了可以去其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找不到的时候,第一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则另一方就有帮助该方还款的义务。然后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找不到的债务人为失踪人,并且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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