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订金 可以退。 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 收条 或收据,它的保障效力低。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订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交易习惯产生的。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定金 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