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预检是在自检的基础上由质量检验员和专业施工员对需要进行预检的分项工程进行把关检查。 建筑工程的主要预检项目有:1、工程定位测量预检;2、基槽验线预检;3、模板工程预检;4、 楼层放线预检;5、节点做法预检;6、预制构件吊装预检;7、设备基础预检;8、混凝土结构施工缝预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