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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二十四小时等时间规定有哪些
释义
    刑事诉讼法二十四小时等时间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等等。
    一、刑事拘留流程是什么
    决定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先出示拘留证,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立即送交看守所羁押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涉及特殊罪名不能立即通知的,在有碍侦查因素消失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发给释放证明立即释放;应予逮捕的,视案件情况在三至三十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逮捕证下来多后会判刑呢
    逮捕和判刑没有必然的联系。逮捕证只是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一个措施。判刑的话,是法院通过证据进行全案分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拘留是如何发放的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都有: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先行拘留;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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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3: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