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发票规格型号填所要开票的销售产品的规格型号。 2、填写普通发票,销售货物有规格型号就需要填写,没有则不用填写。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规格型号栏按要求都需要填。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4、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