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办理条件: 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 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 二、所要带上的资料: 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 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 4.《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 6.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与银行卡原件(往银行柜台办理费用代扣需要的资料) 7.带上以上资料往暂住证上面的地址所属的区域地税局或居委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