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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海关扣了东西有案底吗
释义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海关缉私科,隶属于海关总署管辖,在给予走私者处罚时,以自己的名义处罚,不使用公安机关的办案系统处罚。因此,不会留下案底。
    如果是被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处罚的,则会在公安系统中留下案底。被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其设在海关,为海关总署与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该机构主要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扣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
    一、缉私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海关总署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汇总关区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分析;负责侦办关区走私犯罪案件,查处关区走私和违规案件;负责打击关区内河走私违法活动;负责关区缉私情报工作;负责对关区缉私警察队伍、装备进行管理以及落实上级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被国外供货商欺骗进口固体废物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并不是故意构成,且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则理论上不构成走私犯罪。不过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走私废物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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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