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伤残鉴定机构在哪里 |
释义 | 合肥伤残鉴定机构在哪里如下: 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取得工伤待遇,如:医序、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伙食、交通、食宿费;工资、福利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然后就安心休养,等到钢板取出、伤口完全恢复稳定以后,再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流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身份证原件; 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残废等级。 3、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 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 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 MRI、 CT、ECT等医疗资料。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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